有關縣區應急管理局:
為深刻吸取近幾年我市發生的金屬非金屬礦山高墜事故教訓,進一步做好全市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事故的發生,現將《六安市金屬非金屬礦山高處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六安市應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
六安市金屬非金屬礦山高處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切實提高全市金屬非金屬礦山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事故的發生。現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督促企業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切實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突出工作重點,嚴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事故的發生,促進全市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三、整治內容
1.礦山企業是否制定高處作業安全規章制度,是否落實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礦山企業是否對涉及高處作業或受高處作業影響的作業區域進行風險辨識,是否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并告知相關作業人員;
3.礦山企業是否按規定在高處作業前就現場環境和施工要求對作業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培訓教育和技術交底;
4.礦山企業是否為高處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5.礦山企業是否及時拆除施工作業現場可能墜落的物料或采取固定措施,高處作業使用的物料、工具、拆卸下的物料及余料和廢料等是否隨意放置或向下丟棄;
6.礦山企業是否對外包單位的資質以及外包單位高處作業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查,是否督促外包單位高處作業人員嚴格按規定實施作業;
7.礦山企業是否對高處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體檢并持身體健康證明;礦山企業是否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有心臟病、癲癇病、高血壓等病癥,以及疲勞過度、精神不振、思想情緒低落、飲酒后的人員高處作業;
8.礦山企業是否落實強風、濃霧、雷雨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高處作業等制度。
四、工作安排
(一)企業自查和整改階段(即日起至11月15日)
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要對照專項整治內容逐條進行檢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臺賬,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做到責任、資金、措施、時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自查自改工作完成后要形成總結報告,并于11月15日前將自查自改總結報告報送屬地應急管理部門。
(二)縣區檢查階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在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自查和整改的基礎上,各縣區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組織專家對轄區內金屬非金屬企業開展拉網式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依法采取責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產整改等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各縣區應及時完成檢查,并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總結報告于11月25日前報送市應急局。
(三)市級督查階段(11月26日—11月30日)
市應急局將對各縣區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對上報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進行抽查。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積極部署。各縣區和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要高度重視高處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細化工作方案,落實目標、任務、人員、時限,明確責任措施,把整治抓緊抓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重在整治,嚴格執法。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要按照高處作業專項整治內容認真開展相關工作,對自查和上級檢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必須按照“五落實”的要求組織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隱患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認真落實。各縣區在做好對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的同時要加大檢查執法頻次,嚴厲打擊對開展專項整治過程中存在敷衍塞責和弄虛作假的企業,對有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企業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三)積極總結,構建機制。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要以專項整治工作為契機,抓住高處作業的薄弱環節和主要問題,重點突破,標本兼治,抓出成效,逐步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實現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安全防護設施、作業行為和現場管理的程序化、標準化,最大限度降低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
請各縣區迅速將本通知發至轄區內所有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