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推行省級行政權力清單制度的通知》(皖政 [2014]29號)和《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的通知》(六辦發[2014]22號)要求,六安市市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已經市政府審定,已于2015年2月28日公布實施。
2.六安市市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主要內容包括:權力事項名稱、實施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運行流程圖、廉政風險點。
3.建立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動態管理機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頒布、修訂、廢止和部門職能變化情況以及國務院、省政府權力事項調整等情況,適時調整完善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2019年度市級政府權力清單動態調整事項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4. 本著“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落實責任主體,嚴格責任追究,防止權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錯位行為,推進機構、職責、權限、程序法定化。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對我市市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建設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對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運行和落實進行監督。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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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10月25日